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3859 证券简称:国能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广南路 4057 号 1 栋一楼、
二 楼 A 区、五楼 A、B 区 5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凯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题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解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 9 月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
公告编号:2023-051
信,授信期限为 1 年,此次贷款由公司股东葛凯先生提供担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事项涉及关联方葛凯先生为本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 105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 43 条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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