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时光科: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摘牌时光资讯
2021-12-31 17: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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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31


公告编号:2021-060

证券代码:833857 证券简称:ST 时光科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股份冻结未及时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股东上海九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21-060

持有公司股份 67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4%)公司股东上海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309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43%)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
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8 日止。公司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才在《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
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中予以披露。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62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62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 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

公告编号:2021-060

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 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坚决避 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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