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3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3848 证券简称:光宇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公司拟对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对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 2,299,426.13 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进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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