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南京市江宁区恒沣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沣农贷”或“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知悉,恒沣农贷控股股东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00%,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上述冻结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司法冻结执行人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股份数量较大,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较高,主办券商通过公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及《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知悉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后,立即要求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公司治理情况,并按照事态进展变化及时披露进一步信息。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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