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飞股份: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鹏飞股份资讯
2017-08-14 17: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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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4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



风险提示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系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鹏飞股份,股票代码:833829,以下简称“鹏飞股份”)的主办券商。



鹏飞股份由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需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公司决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2017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受理通知书。2017年6月9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的问题清单》,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提交反馈回复材料。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工作尚处于反馈回复审核阶段。



鹏飞股份原定于2017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目前也无法按时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



英大证券履行对鹏飞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英大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由于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鹏飞股份股票已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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