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系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鹏飞股份,股票代码:
833829,以下简称“鹏飞股份)” 的主办券商。
鹏飞股份原定于2017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调整需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决议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该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站刊登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由于年报编制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鹏飞股份无法在2017
年4月30日披露年报。英大证券履行对鹏飞股份的持续督导
义务,已提醒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并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英大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在4月30日前不能披露定期报告,鹏
飞股份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如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仍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鹏飞股份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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