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公告编号:2016-036
证券代码:833829 证券简称:鹏飞股份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6年1-6月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洛阳分行”)签订编号为光郑洛分营DK2016001号的借款合同,期限为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3日,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贾剑光、贾玉川提供保证担保。
2、2016年度1-6月,实际控制人贾剑光与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拆借,贾剑光与公司的拆入资金金额为940,000.0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贾剑光持有本公司股份9,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4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贾玉川持有本公司股份8,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26%,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公告编号:2016-036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涉及董事贾剑光、贾玉川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贾剑光、贾玉川、贾鹏飞为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3人,因此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军安
贾剑光 - -
小区4栋5门202号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永红
贾玉川 - -
巷中侨花园3栋810号
(二)关联关系
贾剑光持有本公司股份9,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4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贾玉川持有本公司股份8,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26%,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6年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洛阳分行”)签订编号为光郑洛分营DK2016001号的借款合同,期限为2016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3日,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贾剑光、贾玉川提供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16-036
2、2016年度1-6月,实际控制人贾剑光与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拆借,贾剑光与公司的拆入资金金额为940,000.00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担保关联方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关联资金拆借系无偿拆借资金给公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担保系为满足公司资金短缺及融资的需求,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资金拆借系为满足公司周转资金需要股东拆借资金给公司无偿使用,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洛阳鹏飞耐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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