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1
证券代码:833829 证券简称:鹏飞股份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鹏飞股份
股票代码:8338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贾鹏飞、贾剑光、贾玉川(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方式转让
变动日期:2016年3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协议转让目的......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贾鹏飞、贾剑光、贾玉川
鹏飞股份、公司、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洛阳鹏飞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3月9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
本次权益变动 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鹏飞股份
143,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准则第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 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贾鹏飞先生: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2年,就读于美国缅因州桑顿中学;2012年至今就读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攻读管理营销和信息学双学士学位。
贾剑光先生:公司董事长,194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0年至1985年,任瀍河区农工商公司经理部经理;
1985年至1992,任洛阳市瀍河新型耐火材料厂厂长;1992年至1997年,任洛加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8月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贾玉川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任瀍河区瀍河新型耐火材料厂厂长;1993年至1997年9月,洛加耐火材料公司技术总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