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08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3825 证券简称:神州锐达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
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
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回避。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
避。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17-029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2017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无影响,也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二)《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神州锐达(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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