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颖泰生物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2020 年 6 月 12 日,颖泰生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2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1 亿股新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1亿股,发行价格5.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992,868.5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考虑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 1,868,328.20 元后为人民币513,861,196.70 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 0055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颖泰生物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于 2016 年制定并经公
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颖泰生物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和 2023
年 11 月对该制度进行修订,两次修订分别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7 月,颖泰生物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0 年 8 月 13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及偿还浦发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3,000 万银行贷款。为方便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存储于增开募集资金专户,借款专门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实施。2020 年 8 月,颖泰生物及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5862200034862817 71,262,105.57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升科技园支行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 0117014210005482 2,911,102.08
有限公司 限公司大坪支行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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