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泰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颖泰生物资讯
2024-04-25 18:02:37
  • 5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
已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387,777,297.8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8,050,381.5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25,8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58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
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 245,160,000.00 元,)共计 490,320,000.0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0.29%,超过 30%。
三、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者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100%,且达到或者超 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50%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 122,580,00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8.11%,达到 100%以上;占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68.85%,达到 50%以上。该分配方案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当前公司财务结构不断优化,生产经 营及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隐患。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 者长期利益两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以下顺序
进行分配:

(一)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