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鸿科技”或“公司”)
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
华鸿科技,证券代码:833807。
2017 年 3 月,中泰证券与华鸿科技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
持续督导协议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
中泰证券在担任华鸿科技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华鸿科技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督导和协助华鸿科技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华鸿科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了《天津华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起生效。
2020 年 1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
函》,中泰证券与华鸿科技终止协议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
中泰证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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