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3807 证券简称: 华鸿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6年6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1,000,000
股(含1,0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30元,发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5,300,000.00元(含5,300,000.00元)。
2016年6月18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发行方案。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5,300,000.00 元,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天津融和广场支行,账号为
277861351314。2016年7月10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200002号《验资报告》。
2016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7449号《关于天
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7年9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2,280,000
股(含2,28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05元,发行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9,234,000.00元(含9,234,000.00元)。
2017年9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发行方案。
截至2017年10月20日,公司已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9,234,000.00 元,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天津融和广场支行,账号为
280484598093。2017年10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资(2017)31070005号《验资报告》。
2017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6545号《关于天
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期结束后,募集资金暂时存放于公司基本账户中。2016年9月13日,公司严格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在中国银行天津融和广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75281960859。公司已于2016年9月19日,将全部募集资金5,300,000.00元转入该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0月14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7449号《关于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
公司已建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中国银行天津融和广场支行的账号为280484598093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融和广场支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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