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3797 证券简称:思明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的规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
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
宁波四明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 日常性关联交易 50万
宁波四明汽配科技有限公司将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祝家桥村厂房出租给宁波市海曙晟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波四明汽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住所为宁波市海曙
区集士港镇祝家桥村,法定代表人为毛松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宁
波四明汽配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气门嘴的研发、制造、加工”。
公告编号:2017-024
其股份比例分别为:毛松杰占股比例为65%,毛乾方占股比例为35%。
2、关联关系:
宁波市海曙晟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宁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思明科技持有晟昶机械60%股份;毛松杰为宁
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持有思明科技
55.71%股份;毛乾方为宁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思
明科技15.03%股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厂房租赁以周围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租赁厂房系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影响。且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五)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与上述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24
宁波思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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