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系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诺股份”或“公司”、“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3794)的主办券商。
因未能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优诺股份的股票已于2017年5月2日开
市起暂停转让。优诺股份目前仍未编制2016年年度报告,预计其无法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此外,优诺股份至今仍未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其无法披
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优诺股份的生产经营已停滞,已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优诺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督促优诺股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 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综上,优诺股份的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光大证券未发现公司采取措施消除终止挂牌风险。
光大证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接受投资者的监督咨询。
光大证券咨询联系人:戴振宇 电子邮箱:daizhy@ebscn.com
优诺股份咨询联系人:邱友谊 电子邮箱:a090408070206@qq.com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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