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7
公告编号:2016-057
证券代码:833794 证券简称:优诺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涉及诉讼事项如下:
2012年10月22日,泸州市蓝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
优力维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由泸州市蓝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0000台高档数控电梯项目”施工任务,工程已竣工结算完毕。由于部分工程款公司未支付完毕,泸州市蓝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及案件诉讼费用。
2016年6月20日15时,隆昌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
由于原告与被告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并领取了和解书,故该案无判决情况。
公司未将上述案件及时告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未及时进行披露。现对上述案件补充披露如下公告:《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编号:2016-058。
公司对上述案件未及时公告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公告编号:2016-057
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及公司各项制度,避免相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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