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诺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优诺股份资讯
2016-07-12 16:43:0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7-12

证券代码:833794 证券简称:优诺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A座13-8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邱友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6,0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文: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修改为: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6-021)及《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16-023 )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

www.neeq.com.cn 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5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6年度财务预算

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