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12
证券代码:833794 证券简称:优诺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A座13-8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邱友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6,04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文: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修改为: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6-021)及《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
告编号:2016-023 )已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
www.neeq.com.cn 披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5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6年度财务预算
情况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041,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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