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4-061
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月-6 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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