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相关议案;2023年11月24日,该等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49)、《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78),向深圳市智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00,000.00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2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
函》(股转函〔2023〕3317号)。
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认购对象足额缴付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0,000.00元。2023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SZAA7B0109)。经审验确认,截至2023年12月2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00,000.00元已全部到账。
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07000017387)。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1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23
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号:642960892
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国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实行共同监管,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存在不得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经自查,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反《定向发行规则》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2023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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