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3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纯科技”或“发行人”)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国投证券按照《辅导协议》及相关的辅导计划,对超纯科技进行了相应的上市辅导工作。目前,国投证券已完成对超纯科技的第二期辅导工作,现就本辅导
期(即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协议》,国投证券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胡家彬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小组其他成员包括王健、张敬衍、宋良巍、李秋函、陈闻江、戴密雯,其中胡家彬、王健担任保荐代表人。辅导小组成员均为国投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具备从事上市辅导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本辅导期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国投证券邀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共同参加了超纯科技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辅导期内,
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工作安排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通过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督促自学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投证券对超纯科技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对超纯科技的法律、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募投项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2、中介机构协调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投证券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相关的中介机构协调会,超纯科技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均参加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对主要整改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与国投证券紧密合作、互相配合,有效完成了本期间内的辅导工作。
二、公司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公司财务内控等进行了系统梳理,辅导协助公司落实各项内控手段,制定或修改了《出入库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采购付款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持续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审核要求,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仍存在如下问题,国投证券计划在下一阶段予以落实:
1、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验证补充和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持续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规范运营;
2、各类资料的名称变更工作。2024 年 2 月,公司变更了公司名称,公司更
名后所涉及的各类资质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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