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三节 监事会会议......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0
第十三章 附则 ......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超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第四条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为钱志刚、王军、刘德
武。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Ultrapure Water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1101-1106。
邮政编码:51800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200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挥专业化优势,不断创新,节约资源,为客户提
供最先进、环保的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努力成为世界优秀的水处理公司。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提供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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