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3
公告编号:2016-033
证券代码:833764 证券简称:斯达电气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斯达电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21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树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发股票收购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杭州华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3
(以下简称“杭州华电”)共计15%的股权,标的资产为沈肖冬、徐众平各自持有的杭州华电7.5%的股权。公司收购杭州华电的部分少数股东权益,将进一步增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具体股票发行方案详见《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二)审议通过《因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司本次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允
许和授权的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
2.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
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
3. 应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
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申报文件及相应修改;
公告编号:2016-033
4. 如遇本次发行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 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事宜;
6. 根据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办理有关政府
部门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批、备案、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和锁定等相关事宜; 7.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相关事项;
8.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浙江斯达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51654号《审计报告》,杭州华电在2016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1,628,417.32元,其中15%股权的净资产为4,744,262.60元。
根据斯达电气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76,426,312.86万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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