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励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励思股份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年度报告等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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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17: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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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等事项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

商”)系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思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18年年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预计不能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国信证券已多次督促励思股份积极开展2018年年度报告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的风险。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问题;违规转让子公司,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消极对待信息披露工作,不能准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已全部质押;公司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黎峰

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等诸多项风险事项,详见主办券商于2018年11月2日及2019年2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公告》、《国信证券关于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已多次督促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整改,规范公司治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一直未选任具有合格胜任能力的财务总监和信息披露负责人,消极对待信息披露及整改规范工作,不排除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事项,存在不能准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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