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商”)系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思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对其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事项:
一、未及时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
励思股份原定于2018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也未确定披露时间,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9月3日起被暂停转让。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和提醒公司积极开展2018年半年报编制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规
定,若公司无法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股权质押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2018年6月,励思股份、公司股东黎峰、苏璞与嘉兴云石水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质押合同》,股东黎峰以其持有的公司958,333股股权和股东苏璞以其持有的公司1,125,000股股权为公司前期欠嘉兴云石水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及利息、违约金合计550万元等事项提供质押担保。上述事项发生时,励思股份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发现后,已督促励思股份对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信息披露规则并严格执行。2018年10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及《股权质押公告》(补发)。
三、专职财务总监及信息披露负责人长时间缺失,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的风险。
2018年6月,励思股份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暂由公司总经理黎峰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及信息披露负责人职责。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尽快聘请具有合格胜任能力的财务总监及信息披露负责人,且多次提示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一直未选任具有合格胜任能力的财务总监和信息披露负责人,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排除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事项。
此外,根据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累计亏损较大,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净资产为负值,短期偿债压力大,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情况,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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