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思股份: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ST励思资讯
2017-09-22 16:24: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9-22

公告编号:2017-046



证券代码:833762 证券简称:励思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议案内容:为了公司长期经营考虑,董事长、总经理黎峰向李佩恩借款500万元,其提议将其本人持有的1,666,667股公司股份,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6个月,同时公司副总经理、黎峰之配偶苏璞以其持有的本公司84.375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28.125万股解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其全部财产为此借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股东黎峰质押的1,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3%,质押权人为李佩恩,同时约定股东黎峰将把本次借款的全部金额借给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此次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黎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黎峰的本次交易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6



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黎峰 北京市海淀区 - 是



(二)关联关系



黎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0%;与其配偶苏璞同时构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公司长期经营考虑,董事长、总经理黎峰提议将其本人持有的1,666,667股,向李佩恩借款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6个月,同时公司副总经理、黎峰之配偶苏璞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84.375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28.125万股解限售流通股股票及其全



部财产为此借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股东黎峰质押的1,66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质押权人为李佩恩,同时约定股东黎峰将把本次借款的全部金额借给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协议自协议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公告编号:2017-046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向融资方提供股票质押和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关联方自愿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