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公告编号: 201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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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3762 证券简称:励思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9 时 00 分
结束时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
行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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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
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7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上述议案的内容请参考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
的《 关于补充确认 2017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0)。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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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 8:30-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 74 号中国瑞达大厦 F1002
联系人:孙逢芝
联系电话: 010-689887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卡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也可以通
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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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证券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出席北京励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
表我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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