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
广厦环能资讯
2020-07-30 19:04: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7-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辅导基本情况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签署《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9 号 B 座 2097 室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兴创大厦 702 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 韩军

一、辅导目标:

促进广厦环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能力;督促广厦
环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
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进一步树立进入
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条件。
二、辅导内容

1、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的 5%以上
辅导计划

(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
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聘请机构内部或外部的专业人员进
行必要的授课,确信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
任和义务;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的公司治理基础。并实现规范运行,促进公司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9、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准备工作;

11、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辅导事项。

三、辅导方式

招商证券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以指导培训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

四、辅导人员

由谢丹、王吉祥、张琦、张逸潇、金霖、赵乃骥、林子鉴、刘世鹏、孙羽薇组成的辅导小组负责,王吉祥为组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