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3740 证券简称: 音锋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音锋机器人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音锋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 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公司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 监管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十四条 本公司股票采用记名 第十四条 本公司股票采用记名
方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 方式。
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由
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后生
效。
第十七条 公司应置备股东名 第十七条 公司应置备股东名
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名称、住所; (一)股东的名称、住所;
(二)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二)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
(三)股票编号; (三)股票编号;
(四)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四)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股东名册为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 股东名册为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由公司 份的充分证据。股东名册由公司
董事会保存及管理。 董事会保存及管理。
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 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
任公司。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 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选择通过全国股份转让 的,可以选择通过全国股转系统系统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 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中国证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认可的
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条第(一)项至第(三) 公司因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公司依照本条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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