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公告编号:2017-054
证券代码:833732 证券简称:合晟资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批次股票限售总体情况。
本批次股票新增限售数量总额为6,22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是3.56%。
二、本次股票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序 股东姓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事、 截止2017年 持股比 本次限售
号 名或名 股东或实际 高级管理人 4月10日持 例 登记股份
称 控制人 员任职情况 股数量 数量
1 姚秉忠 否 副总经理 8,295,000 4.74% 6,221,250
合计 8,295,000 4.74% 6,221,250
三、股票限售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2、《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依据《公司法》规定,姚秉忠最近被选聘为公司副总经理,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持有公司股份8,295,000股,因此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限售股份为6,221,250股。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限售、解限售业务指导》的规定,对副总经理姚秉忠先生持有股票的75%进行限售,限售股票数额共计:6,221,250股。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取得了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限售登记结果报表》,根据该文件,姚秉忠本次限售股份登记数量6,221,250股。
四、本批次股票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3,361,250 47.63%
1、高管股份 91,638,750 52.37%
2、个人或基金 -
有限售条 3、其他法人 -
件的股份
4、其他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1,638,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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