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2
公告编号:2017-41
证券代码:833732 证券简称:合晟资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7年 2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5.000000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本次权益分派所产生的
QFII 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对于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3.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1.5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5,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告编号:2017-41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 3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7年 3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 3月 2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
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年 3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
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 3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年 3月
29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 数量(股) 比例
增 (%)
1.有限售条件的 34167000 48.81 51250500 85417500 48.81
股份
其中:董事、监 34167000 48.81 51250500 85417500 48.81
事、高管股份
个人和基金 0 0.00 0 0 0.00
其他法人 0 0.00 0 0 0.00
公告编号:2017-41
2.无限售条件的 35833000 51.19 53749500 89582500 51.19
股份
股份总数 70000000 100.00 10500000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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