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3700 证券简称:阿斯克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阿斯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阿斯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股东、对公司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议案内容,我们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具有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履行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了防止资金闲置,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通过董事会制定的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经确认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会议文件并经现场检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且不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阿斯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小媛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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