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09
证券代码:833693 证券简称:华邦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03月0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03月04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股份公司董事共计5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5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海华邦精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56,425.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70,005.8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270,005.87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027,000.59元后,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842,111.65元,减去2015年03月12分配的2014年的股利5,000,000.00元,再减去2015年3月31日之前股份改造转入至资本公积3,722,950.3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6,362,166.60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00元(含税)。上述分配股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362,166.60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 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