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31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元(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措施。(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张宏伟、吴庭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告编号:2018-030
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宏伟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5号5栋1单元9层17号
2.自然人
姓名:顾丹婷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5号5栋1单元9层17号
3.自然人
姓名:吴庭栋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小张各庄镇北青坨村中心大街北排13
号
(二) 关联关系
目前,张宏伟持有公司62.32%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丹婷系张宏伟配偶;吴庭栋持有公司14.26%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无偿提供担保,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0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元(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措施。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未受到关联交易的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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