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宏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2,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3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5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四
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0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