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时
2、会议通知时间:2017年11月27日,书面通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张宏伟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宏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5
人,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22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公司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n)披露的《四
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