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7
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宏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2,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3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张宏伟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张宏伟借款人民币
5,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贰个月,主要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张宏伟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9,130,00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吴庭栋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自然人吴庭栋借款人民币
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贰个月,主要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吴庭栋对本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具有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090,00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期限为壹年,用于公司经营性周转;(2)担保措施: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前述贷款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反担保措施:①公司以自有的、坐落于金堂县赵镇同乐路11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金堂国用(2015)第7121号)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②公司以其应收账款3000万元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及其配偶顾丹婷、董事吴庭栋、河北玄龙钢铁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④金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承担贷款本金10%保证责任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9月29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n)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40,000股,占本次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