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五年八月
关于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反馈意见收悉。在收悉《关于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西证券”)会同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赐钙业”)与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落实,在此基础上,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回复如下。
释义
在本回复意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天赐钙业 指 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 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回复】 指 以下文字为公司关于反馈意见相关事项的回复文字,不在
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山西证券回复】 指 以下文字为山西证券关于反馈意见相关事项的回复文字,
不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1、依据反馈意见回复,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且尚未规范。请公司规范票据融资,补充披露清理结果。请主办券商和申报律师补充核查,说明公司票据融资规范情况。
【公司 回复】
已披露
【公开转让说明书 P146】
公司2014年9月3日开具的40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于2015年2月13日
到期按时解付,未给相关各方造成损失。2015年2月28开具的3100万的银行
承兑汇票已于2015年8月28日到期解付,未给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公司贴现所
产生的贴息费用已由公司股东承担,相应融资成本和费用也都于2014年进行了
账务处理。公司3100万元的票据解付时公司应付票据和银行存款减少,没有影
响利润表。
公司目前已无不规范票据融资情况存在。公司并未因过往期间不规范使用票据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洪龙、张业嵩、于淑范出具书面承诺:如公司因曾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被相关银行追究违约责任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额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自2015年4月1日以后,确保公司不再发生开具无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的票据情况。如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再次发生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情况,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按违规票据的发生额进行赔偿。
【山西证券 回复】
公司2015年2月28开具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3100万的银行承兑
汇票已于2015年8月28日到期按时解付,未给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公司不规范
票据融资情况已经清理完毕。
公司已经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且积极学习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承诺,确保今后不再发生开具无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的票据情况。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今后的票据融资情况会得到较好的规范。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关于辽宁天赐钙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项目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核专员:_________________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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