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5
1.2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1.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且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5公司联系方式董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孟令义……[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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