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6日,据上交所,民生证券作为福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的保荐人,存在未完整、充分核查发行人涉及资金占用事项;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的情形,被予以监管警示。
民生证券的具体违规情况:
未完整、充分核查发行人涉及资金占用事项
根据申报文件,福特科称已对其报告期内存在的1.1亿元资金占用等情形整改完毕 。上交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问询,要求对披露的资金占用不存在遗漏的依据及充分性进行说明认定。发行人回复称,在整改完毕后,未再发生其他资金占用等情形。保荐人回复称,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披露的资金占用等事项不存在遗漏、依据充分。经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仍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恒标、罗建峰通过共同控制的华旭光电,以支付在建工程预付款方式,占用资金499.55万元。2018年1月3日,发行人子公司三明福特科支付给发行人在建工程承包商福建京源596.96 万元,账面记载为在建工程预付款。1月4日,福建京源将其中515万元转至福州丰吉,福州丰吉将其中499.55万元转入华旭光电。华旭光电将转入的499.55万元记录为预收货款,但其与福州丰吉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有359.94万元实际并未执行,对华旭光电认为已经执行的139.61万元,其无法提供交易的外部物流单据。
此外,黄恒标、罗建峰还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向员工支付备用金占用发行人资金58万元。保荐人未完整、充分核查发行人涉及的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发表的核查结论与现场检查查明事实不符。
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相关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发现,福特科2020年末在册的160名专职研发人员中有18名存在异常情况,包括在截止日前已离职、从事非研发活动、不了解所从事研发项目基本情况等。同时,发行人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基础数据缺失,难以准确测算研发人员异常、研发固定资产与生产固定资产混同、部分非研发人员进行研发领料活动等对研发费用的影响,最多将导致报告期内研发投入累计减少516.08 万元。
保荐人对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金额核查不到位,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民生证券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