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4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3673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0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公司已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次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
023);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公告编号:2017-030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相关材料,经初步核对,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172105 的《受理通知书》。
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尚在审核之中,因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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