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3
公告编号:2016-005
证券代码:833673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6年5月4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 2016年5月4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6-005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茂莱光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5年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达标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实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16年4月29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等级的额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公告编号:2016-005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9日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98号茂莱光学主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铺岗街398号
联系电话:025-84436288
传真:025-84433188
联系人:沈书兰
(二)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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