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携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整合及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合肥益加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益加泰”)100%股权中的 95%股权转让给蒋迎贵、5%股权转让给李志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肥益加泰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3,052,832.40 元,
期末净资产为 131,858,182.14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合肥益加泰未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6,649.06 元,净资产为-6,649.06 元。
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股权转让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50%以上;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股权转让的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未达到 50%以上,股权转让的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30%以上。
综上所述,上述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股权出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对公司长远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蒋迎贵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 999 号九重锦园 16 幢 2308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李志珍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 110 号 6 幢 21 单元 502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合肥益加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海大道 488 号研发楼 7 楼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合肥益加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的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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