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07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3659 证券简称:浩丰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廖兴池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30,13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已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通过慎重考虑并经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拟定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公司董事会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团队为公司督导工作所做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决定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13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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