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1-18
公告编号:2015-007
证券代码:833659 证券简称:浩丰股份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中介机构更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
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5-003),现该方案中“六、中介机
构信息”之“(二)律师事务所”发生了变化,具体如下:
原来是:
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赖继红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10楼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55-33456973
传真:0755-33206888
经办律师:张继军、佘文婷
现更改为:
名称: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伟光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4003号世界金融中心A座15B
电话:0755—25980866
经办律师:罗中伟、裴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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