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3622 证券简称:正昌电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正昌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6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股权激励对象雷伟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以及除离职员工雷伟外其余13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需回购注销的第二个解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328,200 股,以上回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3,200 股,涉及的资金总额为508,480.00 元(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注销完结之日止。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三秦都市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进行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公告编号:2024-033
1、 申报期间:2024 年 6 月 28 日-2024 年 8 月 11 日,工作日 9:00-17:30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西段 809 号
联系人:唐旬生
邮编:710077
联系电话:029-84630389
3、 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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