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6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622 证券简称:正昌电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5 日
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02,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下述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之后、解除限售之前自愿辞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XAAA4B0075”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6741.34 万元,利润总额为-317.62万元,均未达业绩考核要求,所有 13 名激励对象(除了上述 1 名离职员工)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解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公告编号:2024-025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涉及股份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均已在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中完成披露,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准确,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回购条款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激励计划(草案)》、《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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