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1
证券代码:833622 证券简称:正昌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经公司
第三届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1、离职人员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 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 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
……(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 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 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 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相关回购条款是指在已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相关文件 中载明的触发回购情形的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与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3、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何楚虹)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
2、业绩考核未达标回购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 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公司授予的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限
售期需要满足“2022 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15,748 万元,利润总额不低于 472.44
万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之“五、回购/注 销程序”之“(三)公司按本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回购限制性 股票的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3XAAA4B0094 号《审计报
告》,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4,158.74 万元,利润总额为-1,367.60 万元, 均未达
考核要求,所有 14 名激励对象(除前述离职员工何楚虹)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343,200 股全部取消解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总计回购注销 413,2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 1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 413,2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制
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离职人员回购(1 名)
回购对象: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何楚虹在限制性股票授予之
后、解除限售之前自愿辞职,根据相关规定,其对应的己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按规定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7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13%。
2、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除离职人员外的全部股权激励对象)
回购对象:2021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不满足第一个解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4 名激励对象(除离职员工何楚虹),根据相关规定,其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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