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为有效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各证监局开展的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推动挂牌公司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挂牌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及相关要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光电”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并对核查涉及的各项内容做如下报告: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海城,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6241%,实际控制人于挂牌前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胡海城,控股股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9.624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是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单独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出现因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在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做出要求。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
三、机构设置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其
中 4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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