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之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镭之源资讯
2023-09-28 16:10: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833611 证券简称:镭之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镭之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将设置专门会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11 镭之源 2023 年 10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颖秀路 2711 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山东镭之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

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持续的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拟向公司现有股东进行定向发行。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共计 2 人,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传祥及董事、董秘、副总经理谢英山。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不超过
1,666,800 股(含 1,666,800 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800 元(含
10,000,800 元)。具体内容详见《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17)。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传祥、谢英山、济南镭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经当事人正式签字盖章后,并在本次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股转系统审查通过后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王传祥、谢英山、济南镭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规定“公司向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时,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明确。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五)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19)。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为保障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