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通信:关于股东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补发)
乐通通信资讯
2024-08-20 15: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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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609 证券简称:乐通通信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继承事宜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涉及的股份情况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原第一大股东的施向光先生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因病
不幸去世。施向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7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3.00%,其中无限售股份数量为53,169股;有限售股份数量为 28,696,831 股。

二、 股东股份继承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1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松江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沪松证字第 877 号】,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持有公司 28,750,000 股股份,属于被继承人施向光生前与林玲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属于继承人林玲女士所有;另一半份额为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的遗产,由于被继承人的女儿施淑静、施淑珏、施珊珊、儿子施旭宇、施诺均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施向光的上述

公告编号:2024-025

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施向光先生的上述遗产由林玲女士壹人继承。继承前,林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经遗产继承后,林玲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8,7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00%。

上述股份继承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申请。
三、 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松江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沪松证字第 877 号】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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